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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曝光台:天祝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信息发布者:火树银花
    2019-11-06 22:33:11    来源:天祝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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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天祝县安远镇黑河滩村违规发放低保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5年期间,黑河滩村四组村民将2010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间本组所有低保户享受的低保资金按照全组原有人口37户142人平分,共计平分低保资金18.6186万元,姜某作为四组组长参与平分低保,其家庭5人分得低保金6556元。姜某在担任黑河滩村四组组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未严格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相关规定,违规参与平分低保并分得低保资金,对此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9月26日,安远镇党委给予姜某党内警告处分。

           天祝县哈溪镇水泉村违规发放养殖设施维修补助资金问题。2018年5月,哈溪镇水泉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和村委会主任雷某在分配7户3.5吨饲草料和15户30000元养殖设施维修补助资金时,在未通过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也未进行公示的情况下,将本人列入15户补助人员名单,上报镇政府,并分别享受养殖设施维修补助资金2000元。李某和雷某身为中共党员,纪律意识淡薄,违反群众纪律,在分配救灾款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享受养殖设施维修补助资金。2019年10月13日,哈溪镇党委对李某、雷某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当前,全县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越是在紧要关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越不能松懈,越要发扬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优良作风,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结合以案促改工作,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加大对村组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要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查处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应;各乡镇纪委、村监委会主任、村支部纪检委员、村级廉政监督员要不断提升监督效能,持续加大对村组干部的监督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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