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的安全,提高车辆和行人文明交通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即日起天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天祝县城区华秀路与祝贡路丁字路口、综治中心十字路口启用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抓拍。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天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26日